保護區淪堆填區 官僚卸責遺禍患

近年來,港府將保育喊得震天價響,可惜,政策天殘地缺,法例漏洞多多,保育名不副實,淪為一句空話。

當局將大嶼山貝澳鹹田舊村列為海岸保護區,限制挖掘或填土,惟過去五年來,不斷有人在該區一幅棄耕農地上傾倒泥頭及建築廢料,污染範圍不斷擴大,堆積物迄今已達半個標準泳池面積、半個人的高度,長此下去,恐將周邊濕地填平,加劇貝澳水浸情況,甚至污染毗鄰的貝澳河,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然而匪夷所思的是,對於這種顯而易見的破壞環境行為,環保署、地政總署、規劃署等多個政府部門竟視若無睹,即使不斷接到投訴,多年來沒有一個部門出手制止。

官僚辦事不力,推諉卸責有計,面對環保團體投訴,三個部門一味拋出法例推搪。環保署指有關活動獲得地主同意,並無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地政總署聲稱該地是私人地段,無違反地契條款,已將投訴轉介相關部門跟進;而規劃署則證實鹹田舊村屬於海岸保護區,惟因涉事地段不是「發展審批地區圖」覆蓋範圍,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規劃署無權執法。

這就奇怪了,明明是政府劃定的海岸保護區,為何政府部門竟然無權保護呢?原來,港府雖然於一九九一年修訂《城市規劃條例》,賦權政府部門向違規發展項目採取執法行動,但只適用於條例生效後的法定圖則,不適用於條例生效前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大嶼山南岸恰恰屬於後者,所以當局聲稱無權執法。

其實,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當局要執法並非沒有辦法,只是因為官僚作風作祟,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環保團體反映,正因港府無權規管修例前的圖則,這些土地經常發生堆填或伐木等違規事件,投訴個案在短短三年內急升約四成。事實上,環保團體一直促請港府盡快堵塞漏洞,惟至今依然不得要領,證明當局根本不重視這個問題。

見微知著,保護區變堆填區,不但反映政府部門互相扯皮、推諉卸責,也證明港府的環境保育政策殘缺不全,根本沒有一套完整的規劃。以涉資二億多元的大埔龍尾灘人工沙灘工程為例,有關計劃經過多年研究醞釀,直至臨近動工才被揭發破壞海洋生態、水質不適合游泳等等問題,引起極大爭議。有環保人士踢爆,環諮會從未聽聞大埔居民要求興建沙灘,康文署亦無法證明區內有此需求,前朝政府明知龍尾灘不宜游泳,而且工程會嚴重破壞生態,仍硬推這項大白象計劃,皆因曾蔭權私下承諾地區鄉紳,實乃「官紳勾結」的產物。按照計劃,龍尾灘人工沙灘將於下月動工,但由於反對聲音愈來愈大,隨時引發另一場社會風波。

歸根究柢,不管是鹹田舊村亂象,還是龍尾灘工程爭議,都是前朝政府環保不力的明證,新政府再不設法撥亂反正,訂立長遠而全面的保育政策,亂象及爭議還將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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