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幫斬人刀手攬罪候懲

【本報訊】長沙灣青山道今年五月發生懷疑黑幫斬人案,警方當場射死一「刀手」後,另三名「刀手」成功逃脫,警方憑「刀手」留下的證件鎖定其中一人身份,在案發十一日後成功緝捕他歸案。被捕「刀手」聲稱因為事主「寸」而要斬他,向警方說,「唔關我大佬事o架」,將斬人事件獨攬上身,被告李炳均(二十九歲)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名,延至下周五宣判。控方指被告有五項案底,但跟本案並非同類罪行。

案情指,案發日晚上九時許,受害人黃光啟和六名友人在青山道晚飯後往取車,四名戴口罩的持刀男子衝出襲擊黃,一名騎電單車的交通警員巡經目擊事件,拔出配槍示警,四名刀手中三人逃走,另一刀手沒有理會,改用開山刀近距離襲擊該警員,警員自衞向該刀手開了一槍,其他人則成功逃脫。黃雙手、雙膝及右足踝多處被斬傷,需送院救治。而中槍刀手郭永基送院後證實不治。

肥啟係我斬嘅!

警方發現有刀手在現場遺下一個手袋,內有報稱任職二手汽車買賣的被告人身份證、回鄉證、駕駛執照等身份證明文件。同月二十二日,警員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表示:「肥啟(即受害人)係我斬嘅,因為佢寸!」黃光啟送院後需要接受多次手術,留院大半個月後出院。案發後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 6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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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均將斬人事件攬上身。圖為他早前被蒙頭提訊。

斬人案發生後,中槍的刀手伏在馬路中,警員亦在旁戒備。(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