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炳墀涉賄選上訴高院

【本報訊】五屆香港冠軍練馬師簡炳墀被指在鄉委會選舉中賄賂一名村代表,去年在裁判法院被裁定賄選罪成,判監三個月兩星期。簡昨向高院原訟庭上訴要求翻案。高院法官昨決定押後判決。

律政司申加刑

另外,律政司認為本案判刑過輕,已向上訴庭申請加刑。

獲准保釋的簡炳墀昨在兩名從事法律行業的兒子永強及永輝陪伴下出庭,其徒弟練馬師葉楚航與數名朋友亦有到場支持。簡的代表大律師陳詞指,廖及妻子稱曾逐張點算涉案的一百三十張千元鈔票,但檢驗鈔票卻完全沒有簡或廖氏夫婦的指紋。當時辯方的鑑證專家證人已指,估計廖氏夫婦的指頭接觸過鈔票逾千次,一個指紋也沒留下機會微乎其微,且辯方專家的實驗顯示能找到指紋的機率達四成,裁判官對此未有妥善處理,令裁決出現疑點。大律師又指,就算簡真有要求廖「支持吓」,亦可有不同解釋。

控方回應時則批評辯方專家並無拿涉案鈔票化驗,只用相類新鈔作模擬實驗,與涉案鈔票無直接關係。簡炳墀被指去年二月二十七日把十三萬元放在廖經營的士多麻雀房內,作為廖在鄉委會選舉投票給簡的誘因。

案件編號:HCMA 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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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炳墀(左二)在幼子簡永輝(左一)、大仔簡永強(右二)及徒弟葉楚航(右)陪同下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