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非禮獲減刑一個月

【本報訊】在明愛醫院急症室工作的高考四優狀元醫生楊珏峰,被指於深夜下班後在荔枝角街頭推跌女途人再對她掩口揸胸非禮,早前在觀塘法院被裁定非禮罪成判監四個月。獲准保釋的楊早前在高院提出上訴,高院法官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昨日駁回被告的定罪上訴,但批准他減刑一個月,改判監禁三個月,被告亦需即時收押監獄服刑。

上訴人楊珏峰(二十六歲),被控在去年七月二十七日凌晨於荔枝角道非禮二十五歲女事主。法官昨裁決指原審的定罪裁決並無不妥,故維持其定罪。但法官認為原審的判刑過重,原審裁判官指上訴人在深宵時分,有預謀地向事主施用武力而非禮,而額外將他加刑一個月,官認為此額外的判刑是不恰當,將刑期減至三個月。據資料顯示,上訴人於○三年高考,考獲四優一良的成績,○八年則取得香港大學全科醫學士資格。

案件編號:HCMA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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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裁決之後,楊珏峰即時還押服刑。

楊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