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轟懲署濫用隔離囚禁

【本報訊】懲教署處罰違規囚犯的方法包括隔離囚禁,但社區組織協會批評該署向經常投訴的囚犯濫用隔離囚禁,往往因雞毛蒜皮的違規,便須單獨囚於九平方米的監房,甚至獨囚逾百日,令部分囚犯出現心悸、焦慮抑鬱等,甚至有自殺傾向,要求當局限制隔離囚禁只用於保護犯人,不可用作處罰。懲教署回應指會在確有需要及合情合理下,按法例將囚犯與其他人分開囚禁,以維持監獄秩序紀律,保障囚犯利益。

着多對襪都要罰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練安妮引述男犯人表示,去年因管有違規物品被罰獨囚二十一日,其後遭延長至獨囚逾百日,她又指有囚犯指被罰原因稀奇,如把餅乾沾茶來吃、冬天多穿一對襪;她並指有女犯人有糖尿病等不宜獨囚,向署方要求終止卻被拒。她引述懲教署數據指出,二○○○年至二○一○年間,囚犯遭隔離囚禁約四萬宗,平均每月三百三十七宗,並要求由獨立機構負責處理隔離囚禁的聽證會。

懲教署發言人回應稱,該署會按法例確保獨囚囚室大小、通風等合乎健康需要,獄中臨床心理學家及醫護人員亦會為有需要的囚犯提供輔導及服務,若囚犯有不滿可按機制或向太平紳士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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