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播涉違保密責任

【本報訊】煙草商人左其光聲稱三年前向一名紀錄片製作人,提供其個人和家庭資料並接受對方錄影訪問,但聲明要將資料保密。他現指對方違反保密責任,擅將其資料刊載於網站文章,並拍成片段於youtube公開播放。左認為對方違反保密責任,昨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對方繼續發布上述影片及文章、要求對方將影片及文章撤走及作賠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原告為煙草商人左其光,被告Lorea Solabarrieta Cheung。入稟狀指原告在○九年將一批關於他和家人的資料、錄影片段及相片,交予現從事新聞主播及錄像新聞製作人的被告。被告卻將所得資料製成一齣名為《The Life of a Hong Kong Tai Tai》(譯名「一個香港太太的生活」)的紀錄片,上載到youtube網站;另外被告又在另一篇刊登於cnngo.com網站、介紹高爾夫球場的文章中洩露原告資料。

案件編號: HCA 18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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