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保煙頭灼女兒待判

【本報訊】中年男酒保難忍一對年幼子女玩耍時發出嘈吵聲,遂遷怒於八歲的女兒,以未熄滅的煙頭灼傷她的鼻子致脫皮,駐校社工後來發現女童臉上有多處傷痕揭發報警。被告郭友清(四十歲)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襲擊所管養的兒童罪,裁判官准他保釋至十月二十九日,待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等報告始判刑。被告被控在本年五月三日於荃灣石圍角邨住所內,故意襲擊八歲女兒。

案件編號︰FLCC 17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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