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行劫逼口交囚九年

【本報訊】有強姦和搶劫前科的積犯於○七年出獄兩個月便再犯,三次打劫屯門一間漫畫店女店員,又持刀打劫屯門一間修甲店,更逼修甲店女東主脫光衣服替他口交,警方憑DNA鎖定他的身份,直至今年二月他由內地回港時才被捕。三十六歲被告臧豪輝早前已承認四項搶劫和一項非禮罪,昨被高院判監九年。法官指被告將女人視為提款和性侵犯對象,若真心要重新做人,便要接受全面的輔導,否則其大半生都要在獄中度過。

案件編號:HCCC 252/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