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撤銷選舉上訴申請

【本報訊】梁振英在特首選舉中當選,落敗的何俊仁早前提出選舉呈請上周已被高院原訟庭拒絕受理,但梁、何兩方均準備就判決提出上訴。法庭昨日原擬審理梁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惟梁原來亦同時申請將案直接交往終審法院上訴,終院已排期在十一月九日處理是否受理此案,故梁昨日撤銷上訴許可申請。

梁振英要求上訴的裁決是涉及特首選舉條例中,規定選舉呈請必須在選舉有結果後七天內提出的條文。原訟庭早指該條文對參選者提呈請的權利,有過於嚴苛的限制。

梁的代表律師指七天限制無違憲,故就此點提出上訴。不過由於與訟雙方對上訴應由上訴庭還是終審庭處理未有結論,故梁同時向兩院提出申請。現在各方已同意由終院決定是否受理案件,故梁遂撤回上訴庭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L 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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