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兩周劫3店囚81月

【本報訊】有三十八次案底男積犯,去年十一月出獄後兩個月發現女友懷孕,為搵錢應急,遂於不足兩星期內先後持刀打劫三店,在最後一次犯案時被途人擒獲。涉案積犯昨在高院承認三項搶劫罪,被判入獄六年九個月。被告黃啟宗(三十歲)承認今年一月二十三日至二月二日間,先後搶劫旺角塘尾道一間便利店、亞皆老街一間電話店及勝利道一間時裝店,共劫去約千多元及三部總值九千多元手機。

案件編號:HCCC 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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