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昭穎申加訟費再訊

【本報訊】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之子李建勤,去年底被高院頒令要向前妻曾昭穎支付逾十二億港元贍養費,法官更裁定李氏父子亦須支付曾的訟費。高院聆案官昨日處理訟費申請,本來李氏父子已同意即時支付部分亦即六百七十餘萬元的訟費,惟因曾昭穎一方前日突然將要求的金額提高至一千零八十八萬元,李氏父子的代表律師向法庭表示,需時研究項目細節。法庭遂頒令李氏父子先支付六百七十餘萬元的訟費,餘額則待與訟雙方交換文件後,押後到十月十六日再訊。

案件編號:HCMC 5/08, HCA 5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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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昭穎昨到庭出席有關訟費的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