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佛日本餐廳男店東姦處女印傭囚8年半
曾任懲教署二級助理、身為佛教徒法號「顯斌」的日本餐廳男東主,前年十二月一日涉在餐廳內向他聘請的印傭撫摸及吻胸,回家後再強姦對方奪去其初夜,五日後又在家非禮她。被告早前在高院被陪審團裁定一項強姦及兩項非禮罪成,法官昨判刑指案情嚴重,女事主作為回教徒被奪去處女之身,會令親友視為不潔,不為其社會接納,事件對她的傷害可想而知,遂重判被告入獄八年半。
三十七歲被告文聖斌(前名文盛滿)與同居女友育有三女一子,他曾因疏忽照顧兒童而被判守行為,他聞判時在犯人欄內顯得眉頭深鎖,對旁聽席上的親友則強顏歡笑,被告女友亦有到庭且不時飲泣。
回教徒事主患創傷後遺症
法官庭上引述現年約三十歲女事主的評估報告,指她有創傷後遺症,除終日惶恐、感到憤恨、擔心會懷孕及常憶起被強姦情節外,且會經常失眠及無故落淚,事主亦因等候此案作供而無法工作,需家人接濟。而被告的報告則顯示他迴避心理專家的提問,且堅稱沒犯案。
法官指本案有加刑因素,包括被告作為事主的僱主卻違反誠信,強姦事主時沒有使用安全套,令事主身體受創之餘亦有精神創傷,故判刑要有收阻嚇作用,法官亦指被告堅持受冤枉,顯示他毫無悔意。
辯方求情時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被告、其同居女友及父母等均指被告為人孝順顧家,信件又透露被告於○八年已皈依佛教寶蓮寺,法號是「顯斌」,且不時參與放生活動,其他佛教徒亦有撰信替被告求情。
香港伊斯蘭聯會發言人表示,雖然回教重視教徒的貞潔,禁止教徒有婚前性行為,但回教教義並不認為強姦案受害人是犯錯及有罪,會方會接納和同情她們,歧視受害人反而是違反教義。
案件編號:HCCC 9/12
被告文聖斌涉性侵犯家中印傭被判監。(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