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署「放蛇」飲飽食醉

一名女子涉嫌用其大埔道豪宅「翠峰28」高層複式單位經營私房菜,惹來食物環境衞生署「放蛇」調查,而食環署一眾「放蛇」職員享用了價值二千六百多元的晚膳,飲飽食醉後才致電同僚上門檢控。涉案女子否認一項無牌經營食肆罪,案件昨開審。

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何繼霈作供指,他於今年七月十七日致電被告曾慧蓮(五十二歲),聲稱經朋友介紹欲上門光顧,當時被告自爆經營私房菜,但怕食環署調查,反問何任職哪一間公司,何訛稱在超市任職,被告之後稱事忙,答允稍後聯絡何。

何三日後再致電被告,並應邀到「翠峰28」三十七樓一個複式單位參觀,何說該單位下層的大廳及房間放有餐枱、餐椅及音響等,上層主人套房亦放有餐枱及餐椅,與上層相連的天台也設有枱椅和燒烤爐。被告稱每位收費五百元,並提供菜單選擇,詢問何訂位詳情。

女被告否認控罪

何與四名同事於七月二十八日傍晚再到該單位,被告接待五人時保證:「你哋可以唱歌先,我哋做私房菜嘅,包你滿意!」期間何曾目睹有另一員工在廚房內工作,又看見被告負責擺放餐具、傳菜、煮食及招呼客人。至晚上九時,何一行人用膳後結帳,被告負責收錢及發收據,何隨即致電食環署衞生督察李佩兒報告,李即帶人上門檢控。

被告昨否認無牌經營食肆,自行盤問何時,聲稱接到何的電話時正身處其於筲箕灣經營的食店,故誤會何欲光顧該食店;被告透露稍後或傳召業主的長子作供,證明是受聘上門送「到會」,或煮食以供業主長子友人享用。案件下月三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 3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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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何繼霈昨出庭講述「放蛇」經過。

被告曾慧蓮否認一項無牌經營食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