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署外判公司六人涉更表造假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將清理動物屍體的工作外判予一間清潔公司,該公司男經理涉嫌指使五名男下屬,在一○年八月至一一年九月底多次於更表「造假」。經理疑安排其中兩人在更表簽名,假扮在夜更任司機工作,但實質讓另一人「兼返早晚兩更」,事後向署方呈交「造假」更表,藉此符合署方定下的「一人一更」合約規則。涉案六名被告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其中兩名「頂假更」下屬早前已認罪判刑,另外三名下屬昨於粉嶺法院認罪押後判刑,不認罪的經理則稍後受審。

被告依次是亞洲清潔公司經理林堅、助理經理黃智文、科文楊世基、司機郭錦榮、技術員鄒耀明及司機倪志明。首四名被告昨日應訊,其中林不認罪,獲准保釋至十一月十二日受審;黃、楊及郭則認罪,法庭先索取三人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十月九日判刑;餘下的鄒及倪早前已認罪被判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FLCC 16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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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堅否認串謀欺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