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品海被追數5780萬

【本報訊】《明報》前老闆于品海被指於○四年答應入股一間公司後未有找清款項,現遭賣方入稟高院追討約七百四十二萬九千美元(約五千七百八十萬港元)尾數。原告開強投資有限公司,被告于品海。入稟狀透露,原告與被告於○四年六月二十五日達成協議,原告願出售六百萬股King Corporation Limited的股份予被告,總售價為一千萬美元,被告須於○七年六月至一○年五月分四年付款,但原告只收過第一年的款項。

案件編號:HCA 16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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