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涉挖泥機拆人屋

【本報訊】女作家余曉燕(又名余麗莎)指稱是元朗一幅三萬多呎土地連平房的繼承人,但一家姓張的人士卻向法院提出逆權侵佔,她涉嫌為奪回祖地而夥同近三十人上門毀人家園,更僱人駕駛挖泥機揭拆平房屋頂,罔顧屋內兩名住客的生命安危。她和兩名挖泥機司機否認有意圖而損毀財產罪,案件昨於屯門法院開審。

三名被告依次是余曉燕(五十七歲)、江浮(六十六歲)及江賢俊(三十三歲),被控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損毀元朗竹新村五十八號,屬於余曉燕或其他人的圍網、大樹菠蘿等多棵植物、大屋屋頂及鐵門等多項財物,及罔顧張浩然及其繼母徐娟的性命。

案件編號:TMCC 1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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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余曉燕否認控罪昨到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