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吔妹捱打做性奴 獸兄認六罪囚64月

內地孤女幼時獲香港家庭收養,四年前來港與養父母團聚,原以為可享家庭樂,豈料慘成家人的「妹仔」,被禁讀書,要負責全屋家務,更不時被家人用雞毛掃等虐打,自十四歲起更淪為無血緣關係兄長的洩慾工具,多次被迫與他性交及口交。該名兄長早前在高院承認六項與未滿十六歲女童非法性交罪,昨被判監五年四個月。法官判刑時除斥責被告禽獸不如外,亦指摘被告家人視女事主為奴婢,促執法機關調查被告與家人涉嫌虐打女事主是否涉及刑責。

女法官潘敏琦昨特別拿出事主的背部傷勢照片要身為建築公司少東的二十九歲被告觀看,被告承認是他用雞毛掃虐打事主造成,並解釋:「因為佢激到我阿媽喊!」但法官即指着庭上哭泣的被告母親說:「激到阿媽喊就用雞毛掃打,你依家夠激到阿媽喊啦!」法官又指雞毛掃打至「毛都甩晒」,被告稱是打掃時抹甩,法官反駁:「咁又唔買過支新嘅用?」被告隨即語塞,法官斥被告:「你打到個妹咁樣傷痕纍纍,你有當過佢係人咩?」

寧遭性侵不願受酷刑

法官指被告因妻子懷孕視事主為洩慾工具,濫用兄長身份性侵犯她,行為令人髮指。事主現有創傷後遺症及嚴重抑鬱,卻不願接受輔導,可見她受害之深。法官稱,事主○八年來港後受盡家人的言語及身體暴力對待,家人亦視事主為奴婢無異,事主稱寧可遭受性侵犯亦不想被酷刑虐待,可見事主的辛酸不足為外人道。法官慨嘆動物亦舐犢情深,被告與事主雖非同根生但亦應愛護事主,但奈何現時卻「尺布鬥粟」(意即兄弟間因利益而不和)。

被告患有抑鬱症的母親及曾多次中風的父親昨均有到庭,但法官指他們只懂替被告求情,卻無為事主遭遇說過一句,又斥責被告父母容忍被告性侵犯及虐待事主。當被告母親在庭上哭泣時,法官更怒斥:「收聲!唔好喊!要喊就出去,唔好阻我判刑!」被告承認於前年九月至去年十月期間六次與事主非法性交,地點分別在家中、公司辦公室內及車內。

案件編號:HCCC 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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