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興拖遣散費員工請願

【本報訊】食環署外判清潔商利興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被指拖欠一百六十多名員工共二百多萬元遣散費,清潔工人職工會指,勞資審裁處約兩個月前已裁定利興需賠償遣散費,公司卻以司法程序拖延,故工會昨連同十多名清潔工人「踩場」向出席活動的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請願,不滿當局食環署變相縱容違法外判商。高對事件表示關注,並承諾會跟進事件。

高永文昨應香港社會服務聯會邀請出席業內座談會,十多名利興清潔工人昨到場請願,要求當局沒收利興的外判清潔合約按金,以向工人墊支遣散費、落實扣分制並停止接受違反勞工法例的外判商投標。

工會幹事施城威表示,五名代表申索的員工七月中獲勞審處判令,利興需向他們支付遣散費,利興其後向勞審處提出的覆核亦被判敗訴,現卻再上訴至高等法院,拖延向工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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