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除何俊仁選舉呈請駁回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向高院提出申請,要求剔除何俊仁提出的特首選舉呈請,高院昨駁回梁的申請,並排期在九月二十五日續訊案件,以頒發指示。對於何指梁在選舉時作出兩段失實陳述,法官認為其中一段是梁在宣告競選特首前作出的陳述,故不准何就該段陳述提出質疑。由於何提出選舉呈請時已過了七日法定限期,何稍後會要求法庭酌情受理案件,更表示若案件獲受理,他可能會傳召梁振英作供。何又預計雙方若敗訴都會上訴,已準備與梁打「持久戰」。

法官昨頒下判決書指,雖然特首的任免權在中央政府,但在特首獲委任後,法庭仍有權審理特首選舉呈請,並將結果交予中央政府參考。梁於今年三月十六日,在選舉論壇上所講的說話,有可能是失實陳述,何以此提出選舉呈請不算濫用司法程序,故法庭不會剔除案件。

案件編號:HCAL 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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