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失近百萬元福利

【本報訊】政府昨同時委任警務處副處長李家超為保安局副局長,消息指李與陸恭蕙一樣,同是獲特首梁振英邀請加入問責團隊。李家超表面上是升職加薪,但實際上因提早兩年離開公務員架構,故連同長俸等福利,將損失近百萬元。至於其原來職位很大機會由高級助理警務處長馬維騄接替,而隨着另一副處長鄧甘滿將於明年退休,警隊高層將出現大換班。

李家超在其三十五年警隊生涯中,大部分時間主管刑偵部門,曾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總警司,並屢破多宗大案,包括九四年的柳記豪迷魂黨案、九八年的馬草壟八百公斤炸藥案等,他於○二年亦曾借調到保安局研究電腦罪行的立法事宜。

現任警務處副處長的李家超,月薪為警務人員薪級表第五十八點,頂薪約為十九萬元。他今次過檔保安局,月薪約為二十一萬元,職位與常任秘書長接近,而常秘又與警務處處長職位相等,換言之等同升職加薪,但由於李提前兩年離開公務員架構,將損失近百萬元長俸。李作風硬朗,有指他今次入閣將為日後任保安局局長鋪路。警務督察協會及警察員佐級協會對李獲委任為保安局副局長表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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