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兩死車禍 司機危駕囚28月

【本報訊】中年貨車司機去年駕駛輕型貨車行經屯門公路時未有留意路面情況,直撞向一輛因死火停在路上的私家車,終導致車上兩名女子死亡,兩名男童及男童的父親受傷。涉案司機昨在區院認罪,適逢昨日是其中一名女死者死忌,被告在犯人欄內哽咽向事主一家道歉並求原諒,事主親友亦在庭上灑淚。法官判被告入獄二十八個月,停牌七年。

被告高少洪(四十二歲)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名。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九月四日在屯門公路近桃園圍危險駕駛輕型貨車,令女子羅麗鴻(四十一歲)死亡及令女子陳婉華(七十二歲)身體嚴重受傷。

控方指被撞私家車男司機為陳港榮,在本港傳媒機構任職,重傷者陳婉華是他的岳母,昏迷至今年三月死亡,她當時坐在車頭位置,另外女死者羅麗鴻是他的內地遠房親戚,坐在私家車後座。另外陳港榮的兩名兒子,分別五歲和六歲當時亦坐在私家車後座,均有受傷,幸無大礙。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疏忽及欠缺集中力的駕駛態度導致今次悲劇發生,令受害人和傷者一家受不必要的傷痛。

案件編號:DCCC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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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高少洪昨在庭上哭着向事主一家道歉。(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