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話:提不出好政策

昨日談到,《基本法》規定香港實行行政主導,意思就是本地一切權力全屬於擁有香港主權的中央政府,再通過向中央全面負責的特首體現出來。

當然,港府如果提出不好的政策,立法會可以阻止它。不過,立法會不可以修改這些政策,因為根據《基本法》規定,立法會沒有主導權,這亦是行政主導的其中一個真實體現。這樣的制度如果要運作得好,先決條件就是行政機關要有能力提出好的政策,以及有能力把這些政策有效執行。由於好的政策一般會得到社會上大多數人支持,而立法會代表大多數人,所以便應該通過這些政策。

然而,回歸十五年,香港的問題正是特首和特區政府都沒有智慧和能力提出好的政策。老實說,如果行政機關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行政主導就不可能落實。如果行政主導不能落實,香港就變成立法主導或者民意主導,這樣,香港將變成一個政治實體,就等於獨立。這樣的情景,不用說,主權國是絕對不會容許發生的,所以,香港必然會和主權國產生矛盾。說到這裏,大家應該明白為何中央與香港的關係會這樣疏離。

讓我再說一遍,今天香港社會跟中央政府的矛盾根源,主要是因為特首沒有知識、智慧和水平來主導香港的政局;也就是說,主要是因為香港沒有真正落實行政主導。

朱幼麟 前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