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霸康文署場館 籃總公地私用

【記者潘嘉寶、羅俊文報道】香港籃球聯賽內四支不同級別球隊組成的「香港"星"籃球精英訓練中心」,疑借助香港籃球總會名義,優先預早幾個月租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部分籃球場地,開辦課程招生牟利,被市民質疑透過特殊途徑「霸場」欠公允,增添普羅大眾租場的困難,直斥康文署把關不力。

康文署表示會要求總會交代,並調查事件;該中心表示,為了避嫌日後會親自向署方申請訓練場地。有立法會議員促康文署檢討場地管理,以保障公眾打波權。

今年成立的「香港"星"籃球精英訓練中心」,由本港甲一組飛鷹、乙組飛鷹、乙組安邦及乙組茂峰球隊組成,均屬香港籃球總會屬會球隊,並唯一獲總會特許資格。

議員促署方清楚交代

中心網頁顯示,七月起至十二月分別在全港十一區辦招生課程,上課地點都是在康文署室內或室外籃球場地,課程費用由四百五十元至逾千元不等,視乎組別及堂數,並由多名甲一籃球員組成教練團。網頁顯示,中心顧問及主席,分別是香港籃球總會主席陳瑞添及副主席鄭學來。有市民不滿該中心疑在籃球總會協助下,場地「長租長有」,課程又收費,令人覺不當。

本身是甲一飛鷹籃球員的中心行政及推廣總監沈聰表示,中心是自負盈虧,場地由籃球總會替飛鷹球隊租訂,但場租由中心支付。為了避嫌,中心稍後會親自租場,而已租的場地則考慮純供飛鷹訓練之用。香港籃球總會主席陳瑞添強調,因飛鷹是總會屬會球隊,故過去替飛鷹向康文署入信租場,理解所開辦的課程是旨在培訓生力軍及為現役或退役球員提供就業機會,才幫忙租場,而總會給予中心特許認可資格是經過嚴謹審批,全無利益輸送,若當局認為有問題,總會會改善。對於康文署就事件審批場地時是否「睇漏眼」,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則要求康文署清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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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早前到寶琳體育館視察,一班「香港"星"籃球精英訓練中心」學員正進行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