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制漏洞百出 食環署懲善賞惡

有人形容,政府部門多年前開始推行外判制,其實是一套「樂了官僚,肥了奸商,苦了勞工」的剝削制。事實正是如此,食環署最近向一間涉嫌拖欠遣散費的清潔外判商批出巨額合約,再次暴露港府將服務及責任一起外判的弊端。

事緣去年底,一間承辦食環署清潔服務的大型外判商被指以調派工作為由,誘使旗下工人簽署自願離職信,藉以節省遣散費。雖然勞審處上月裁決外判商敗訴,需向涉事的一百六十名工人補發總額約二百萬元的遣散費,然而工人至今未收分文。工會組織批評該公司借助司法程序一再拖延,最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食環署明知該公司劣迹斑斑,非但未作出懲處,反而又將價值五千萬元的三區街市清潔服務合約雙手奉上,形同對無良僱主的縱容與鼓勵。為表不滿,數十名工人昨日到金鐘食環署辦事處抗議。

上述事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早前康文署外判清潔公司拖欠工人工資,僱主去如黃鶴,最終要由破欠基金埋單,在在反映港府的外判制度監管不善,漏洞百出,港府淪為無良奸商的幫兇。名義上,當局對外判商有一套扣分制,未履行合約的外判商會被扣分,實際上制度形同虛設,否則就不會發生外判商一邊被指拖欠遣散費,一邊獲政府大額合約的荒唐事。更有甚者,有奸商以空殼公司加入投標,即使因違約被列入黑名單,亦可另立一間公司重施故技。可見單靠扣分制,根本起不了阻嚇作用。

曾蔭權前政府口口聲聲保障勞工權益,說得比唱還好聽,但事實證明最不重視勞工權益的恰恰是他們。可以說,要論全港最無良、最刻薄的僱主,非港府莫屬,其他僱主充其量是小巫見大巫,港府呼籲僱主講良心、負責任,就好比強盜奉勸別人遵紀守法,守財奴勸喻別人慷慨大方,荒天下之大謬。

追本溯源,港府當年推行外判制,原意是要節省資源、提升用人效率,可惜多年下來,政府開支未見顯著減少,效率亦未見提升,反而衍生大量亂象,引發不少爭議。最為人詬病的是,部分外判商為求擴大利潤,拚命壓低薪酬開支,甚至千方百計剝削基層員工,而政府則對此視而不見、見而不理,不但工作外判,連本身的監管責任亦外判。

本港貧富懸殊進一步惡化,外判制難辭其咎。同一個部門裏,做同樣的工作,公務員可以端着鐵飯碗,坐享高薪酬、高福利,外判員工則飽受壓榨剝削,終日辛勞仍難以溫飽。眾所周知,不少外判商本來就是公務員,離職後成立外判公司,由於熟悉部門內部運作,佔盡天時地利人和,往往可以輕易投得外判合約,因此惹來「官商勾結益自己友」的質疑。

港府不監不管,勞工悲歌不斷。新政府必須撥亂反正,對無良奸商嚴加打擊,絕對不能手軟,否則,所謂關心基層、民生無小事,也就根本無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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