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第三等監獄

國家疾控中心曾公布一項數據,指內地精神病患者超過一億人,平均每十三人就有一個精神不正常,比例之高十分嚇人。為甚麼精神病患如此之多?原因是,在「維穩壓倒一切」的政策之下,凡是對現實不滿、發牢騷乃至上訪者,都被歸入精神病之列,「被精神病」遠遠超過真正的病人。

且看河南省發生的一宗鬧劇,一農婦因「非法上訪擾亂單位秩序」被拘留十日,復被處以勞教一年,但她未被關進勞改營,而是被送去精神病院,被強行治療一百多天後,因多番尋死覓活而「病愈」出院。農婦隨後將精神病院告上法庭,院方敗訴,賠償原告逾十一萬元誤工費及精神損害費。院方敗訴的關鍵證據是,僅因原告「反覆告狀三年」便認定其患有「偏執性精神病」。

曾有官方學者指上訪者「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有精神病,於此得到印證。當然,這位河南農婦還是幸運的,畢竟最終沉冤得雪,而無數「被精神病」的上訪人士,依然在醫院裏變相囚禁。可以說,中國有三等監獄,第一等是經過法院判處有罪而進入的正式監獄,第二等是毋須司法程序、僅由公安部門說了算的勞改營,第三等便是精神病院。盲人律師陳光誠刑滿釋放後被軟禁家中,已算是格外開恩的「仁政」。

為製造和諧假象,地方當局動輒將上訪者關入精神病院,除了可繞過司法審訊的麻煩,以及醜化上訪者形象令其在社會上被孤立,更重要的是,如果上訪者是「精神病人」,地方官員就可以免責。蓋因上級政府規定,哪個地方鬧上訪,當地官員就要受罰,升官無望。可見「被精神病」問題的源頭在中央,而不在地方。

香桐仁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