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不嚴埋禍根 奸商自有後來人

欺詐及濫用破欠基金事件不絕如縷,區域法院昨日判處一名無良酒樓東主入獄三年,成為本港首宗詐騙破欠基金罪成入獄的案例。此事再次引起公眾對無良商戶濫用破欠基金的關注,也暴露當局監管及審查上的重重漏洞。

事緣○一至○八年間,一名綽號「老鼠平」的酒樓東主曾潤平以多間公司名義經營酒樓,一再玩弄結業及改名開業的把戲,並於每次結業時隱瞞公司資產,利用破欠基金支付員工欠薪,詐騙公帑七十八萬元。法官怒斥被告罪行嚴重,影響惡劣,法庭有責任判以阻嚇性刑期,故重判他入獄三年,吊銷公司董事資格五年。

顯而易見,被告利用法律漏洞,蓄意將薪酬成本轉嫁破欠基金,盈利則由自己袋袋平安,這根本不是一盤正常生意,而是一場不折不扣的騙局。正如法官判詞指出,今次案件經被告精心部署,有專業人士協助犯案,而非一時衝動的犯罪行為,其惡行不但令政府、納稅人及僱員受害,而且破壞商業生態,削弱香港競爭力,猶如人體的癌細胞。

事實上,無良東主不斷將酒樓改頭換面、借屍還魂,手法並不高明,行騙動機極為明顯,只要相關部門加以留意,不難發現蛛絲馬迹,騙局可能早已揭穿。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審查人員馬虎了事,只根據被告申報的財務資料處理清盤事宜,對方說甚麼便信甚麼,根本沒有進行核實和調查,以致騙徒一次又一次地得逞,將破欠基金當作提款機。法官坦言被此情況「嚇呆」,促請清盤人、律政司及立法機關弄清自己的責任所在。

騙子與傻瓜從來是一對孿生兄弟,奸商詐騙破欠基金固然可惡,重判入獄乃罪有應得,當局一再被騙,同樣要負起責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義正詞嚴,表示歡迎法庭裁決,指案件清楚提醒公眾切勿以身試法濫用破欠基金云云。人們倒想反問一句,當局叫公眾切勿濫用破欠基金之餘,自己又有沒有做好監管工作,有沒有捍衞納稅人的利益?試想想,假如被騙金錢屬於審查人員,他們也會一而再、再而三的上當嗎?

港府設立破欠基金,原是一項保障勞工權益的德政,可惜多年來,破欠基金不斷遭到濫用,最大受害者是納稅人。尤其是在飲食行業,濫用破欠基金的情況極為常見,無良東主這邊宣布酒樓結業,那邊即有新酒樓開張的荒唐情形一再重演,簡直可以說是肆無忌憚,明搶明騙,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有人一語中的,奸商得以予取予求,皆因港府甘當羊牯,申請破欠基金的人未必真的需要破產,破欠基金卻遲早破產。

監管不嚴埋禍根,奸商自有後來人。今次法院重判不法商人雖是遲來的正義,亦可說是對愚蠢官僚的當頭棒喝。若政府部門再不改變敷衍塞責的作風,加強監管工作,類似騙案勢必陸續有來,今日老鼠平鋃鐺入獄,明日還會出現更多的老鼠。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