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劫網友改入教導所

【本報訊】十六歲男生使用前女友的互聯網戶口,假扮她玩網上遊戲,結識了兩名少年後相約見面,並引誘對方到新界偏僻地方洗劫,他今年初在區院承認兩項搶劫罪,判監四年兩個月。男生上月向上訴庭申請減刑,上訴庭昨裁決指男生犯案時年輕且無案底,原審法官應先索閱其感化等報告後才判刑,遂改判男生入教導所。本案上訴人黃子軒,承認去年八月十三日及二十四日於新界錦田水尾村,持刀搶劫兩名十四歲少年,掠去共一千九百多元現金及兩部手機。

案件編號:CACC 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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