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山莊霸地僭建 梁福元兄姪罰款

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有股份的大棠荔枝山莊,早前被揭發霸佔官地多年,又在園內設立食肆及停車地方,違反土地用途,當局要求恢復原狀不果後,票控該處土地擁有者包括梁福元的兄長和姪兒,眾被告早前認罪,昨在沙田法院被判罰款三萬元至五萬元不等。而梁福元兄長梁新發又涉阻礙執行清拆僭建物任務的政府車輛離開山莊,他昨另在屯門法院認罪,罰款二千元。

涉及票控案的五名被告分別是梁福元的三名兄長梁水泉(六十七歲)、梁鐵夫(六十五歲)、梁新發(五十七歲)、姪兒梁超凡(梁新發兒子)及經營上址的大棠荔枝園有限公司,據公司註冊處紀錄顯示該公司的兩名股東兼董事是梁新發及梁福元兄弟。傳票內容指城規會在三月一日已向眾被告發出通知,惟他們至今年四月底仍無遵從命令。

辯方求情時透露四名梁姓被告沒有收取公司任何租金,又指涉案公司沒有重大盈利,而眾被告承諾在獲批准經營前會暫停營業。裁判官判刑時指園內的水電設施不足,對環境有損害,故擁有較少土地權益的梁新發父子各罰款三萬元、擁較多土地權益的梁水泉及梁鐵夫兄弟則罰五萬元。官又指大棠荔枝園有限公司明知故犯,而且十一年前有同類犯案紀錄,判罰款八萬元。

梁新發涉圍政府車

另外,今年五月荔枝山莊爆發清拆僭建衝突後,地政總署人員在五月二十八日到荔枝山莊張貼清拆告示,惹來負責打理果園的梁新發不滿,涉率領其他農夫用沙包圍堵政府車輛,阻止署方人員離開而惹上刑事官非。涉案首被告梁新發及第三被告李灼旋(五十八歲),昨早在屯門法院承認阻礙公職人員罪,分判罰款二千元及一千五百元。

案件編號︰TMCC 2367/12 & STS 5536-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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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梁新發昨早到屯門法院應訊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