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女客空姐台商判囚
已婚台灣男商人上月在一架由巴黎飛往香港的航機上露出狼相,先在機上廁所外搭訕一名女乘客不遂,後向女乘客施以胸襲及捏臀;之後,男商人再分別在機艙通道及廚房伸手摸同一名空姐臀部。落機後,該名台灣男商人隨即被捕,昨於荃灣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他求情時,一度自稱患心理病,容易對美女情難自制,裁判官認為他蓄意犯案,且一犯再犯,將他判監三星期作懲。
被告張通賢,五十七歲,已婚並育有兩名兒子,報稱從事火力發電買賣生意,控罪指他在上月二十六至二十七日,在由巴黎往香港的國泰航機上非禮兩名女子(均約二十六歲)。
官不信病發犯案
案情指案發首晚,一名女乘客輪候機上廁所時,被告上前不斷撩她說話,並趁她轉身時摸她胸部兩秒,其後又趁她進入廁內時捏臀。同晚稍後,一名空姐在機尾通道工作時,遇被告張開雙手攔路,當她側身經過被告身邊時,臀部遭推壓約一秒。翌日她在機艙廚房工作時,又見被告入內欲取葡萄,就在她準備食物時再遭被告摸臀,空姐遂向機組人員投訴。飛機於香港國際機場着陸後,被告擺脫職員查問離開機艙並躲進男廁暫避,警方接報拘捕被告。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是一名缺乏自制能力的「病人」,案發前困在飛機超過十小時,加上藥物不在身邊,引致「病發」失去意識,作出非禮舉動,他又自責無面目見家人;惟裁判官不接納其患病之說。
案件編號:TWCC 19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