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薰當迷煙的士女客累司機失業

【本報訊】本月一日,一名的士司機被指在行車期間,疑向女乘客噴迷煙,昨日司機現身訴苦,澄清由於他有吸煙習慣,為免影響車廂空氣,間中會在車廂噴香薰,事發時他向冷氣機出風位噴香薰,卻惹來女乘客誤會跳車逃走。警方經調查後雖然證實他清白,但車主已拒絕租車給他,累他無辜失業,正考慮循民事途徑向女乘客索償。

姓黃司機(五十六歲)與妻兒居於秀茂坪邨秀雅樓。黃揸的士已十多年,主要做夜更,以日租三百五十元向車行租車謀生,以行走港島區為主。「因為我食煙,為咗車廂空氣清新,噴香薰油已有四、五年,連自由行旅客亦讚車廂好香」。黃對今次事件感到十分無奈,事發時他剛吸完煙,於是將司機位車窗打開,並取出自行調配的香薰噴向冷氣機出風位,並沒有直接噴向女乘客。

車廂噴迷煙事件經網民瘋傳後,黃萬料不到自己善意行為卻遭誤會。他慨嘆:「我只係想做好分內事,估唔到搞到咁大件事,車行不肯再租車畀我,令我失去工作,稍後會與律師研究循民事途徑向女乘客索償。」

行為惹誤會難索償

事發於本月一日晚上九時許,黃於渣華道街市外接載姓高女子往中環蘭桂坊,的士駛至近書局街燈位前,黃聲稱為辟除煙味,遂用香薰噴向冷氣出風口,坐於後座的高女立即跳車及報警。四日後,黃被帶返北角警署助查,其後押返寓所搜查,檢走一樽香薰油,後證實是誤會,黃無條件獲釋。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因司機當時的行為導致女乘客產生誤會,驚動警方介入調查,司機循民事途徑向女乘客索償,相信勝訴機會不高。至於網民將涉事的士車牌上載至討論區,會否構成刑責,陸認為除非網民是無中生有,刻意抹黑,才會構成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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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乘客誤會噴迷煙的姓黃的士司機,感到十分無奈。

互聯網廣泛流傳的士司機向女乘客噴迷煙。(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