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肯做功課扯火 父刀傷稚子候懲

【本報訊】中年嚴父因為不滿就讀幼稚園的六歲兒子不肯做功課,加以責罵,嚴父更「火遮眼」用生果刀割傷兒子腳背。涉案嚴父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對兒童故意襲擊造成身體受傷罪,裁判官准他繼續保釋至本月二十九日判刑,以待索閱感化官報告。

妻與老師商討後報警

案情指出,任職電工的被告卞子健(四十四歲)與妻子和六歲兒子同住牛池灣村,今年六月十七日,被告在家吩咐兒子做功課,但遭拒絕,兩人更發生爭執,被告拿出生果刀割傷兒子的右腳腳背,留下一厘米長傷痕。

兒子之後將事件告知母親,母親與學校老師商討後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失去控制才犯案。

案件編號:KTCC 32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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