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女生考場偷銀包

應屆中學文憑試女考生,應考英文科聆聽試時,趁交卷混亂之際,伺機蹲下偷走前面座位一名拔萃男生的銀包,惟犯案經過已遭考場內的閉路電視拍下。女生昨在沙田法院承認偷竊罪,裁判官指斥女生考試也不專心,並稱她犯下的刑事案件可能影響她的一生。女生獲准保釋外出,至本月二十九日判刑。

女被告何靖敏(十八歲),承認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沙田浸信會呂明才中學四樓禮堂內,偷竊男事主陳子豐(十八歲)的銀包,內有八百元現金、一張八達通卡、一張拔萃男書院學生證及一張海洋公園全年通行證等。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當日,男事主及被告均被安排到沙田浸信會呂明才中學應考中學文憑試英文聆聽試,男事主坐在被告前方。考試期間,他把銀包放在座位下,當考試完畢,他發現銀包被盜,即場向校方報告並報警。

錢花光無力賠償

警方翻查學校內的閉路電視錄影紀錄,發現考官在考試完畢收集試卷時,被告曾蹲在男事主櫈前約五秒,相信被告是在那個時候落手。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憑座位編號,查出被告身份。被告三個月後被捕,但她聲稱只是掉了筆才跪下執拾。然而,一名坐在被告附近的女考生卻稱,她曾目睹被告伸腳靠近男事主的財物,並把對方的銀包踢近座位,然後蹲下拿走。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五歲喪父,母親領綜援維生,九月將修讀毅進課程,她因一時貪念而犯案。律師又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病情可能影響她對所作行為後果的判斷。雖然男事主有要求被告賠償,但律師指被告已將偷來的錢花光,她又家貧,實在無力賠償。

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九日判刑,以候女生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STCC 37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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