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花婦虐貓罰款三千

【本報訊】五十八歲花店女店主林世娟,今年三月二十五日被男途人發現於黃大仙芳華里附近抓着一隻黑貓頸項及腿部拍打,再推進箱內,途人報警將她拘捕。林婦早前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昨被裁判官判處罰款三千元;而案中黑貓現已由男途人飼養。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指涉案貓隻由她所養,但牠經常偷走,被告因怕牠會觸電及騷擾到街坊,才把牠捉回,但因牠反抗,被告控制不到情緒才發生此案。但裁判官認為被告應知道貓隻不會聽話,質疑被告不適合養貓。據悉,案中的黑貓於事發後已交由愛護動物協會處理,現時黑貓已康復,並交由該名男途人飼養。

案件編號:KTCC 38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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