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場檢榴彈殼收藏青年惹官非

【本報訊】軍火迷靶場執榴彈惹官非。昨晨警方在粉嶺截查一名青年,在其身上搜出一枚大口徑榴彈,搜查其華明邨寓所,再檢獲一枚同類型榴彈及九枚機槍彈殼,初步檢查相信兩枚榴彈曾經發射,仍有火藥成分,是否仍具殺傷力須待檢驗。被捕青年聲稱在上水的解放軍駐港部隊練靶場附近拾獲彈殼。

二十二歲姓周青年與父母同住華明邨,報稱散工。昨晨四時許,衝鋒隊警員在邨內巡邏,發現周坐在富明樓對開公園的長櫈,形迹可疑,於是上前截查,赫然在其身上檢獲一枚長約四吋、口徑一吋半的榴彈,警員恐隨時爆炸,即將榴彈放置花槽上,並封鎖現場。

大批警員到場調查,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動用X光機檢查該枚榴彈,初步相信曾經發射過,雖無即時危險,但彈殼內仍留有火藥成分。警方其後將周押返寓所搜查,再起出一枚同類型榴彈,以及九枚口徑半吋的機槍子彈殼。有人承認周日踩單車時,途至上水華山的新圍大嶺練靶場發現榴彈,因貪玩帶回家收藏。周涉嫌「無牌藏有彈藥」被捕,其後獲准保釋,下月初返署報到。

香港射手聯會創會會長黎永權表示,今次警方檢獲的榴彈可以安裝在裝甲車、肩托式武器,甚至步槍發射,正如經典電影《第一滴血》主角「蘭保」所持的步槍一樣。黎估計駐港解放軍在靶場演練時,主要是訓練士兵的眼界,未必會使用真槍實彈。黎續稱,近年行山人士增加,政府有責任加強宣傳,提醒市民不應進入操炮區或練靶場。軍事專家馬鼎盛指檢獲榴彈可以是穿甲彈或訊號彈,因有一定殺傷力市民勿收藏。

軍事禁區如無掩雞籠

上水華山的新圍大嶺練靶場屬軍事禁區,雖二十四小時有保安員看守,但現場所見,並無圍欄封鎖,只在練靶時才掛起紅旗禁止市民出入。行山人士表示,平日經靶場上山,或在靶場內流連,保安員會「隻眼開隻眼閉」。

昨晚解放軍駐港部隊新聞發言人表示,駐軍對靶場的管理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為防止市民誤入靶場,駐軍在靶場入口設有警示標誌並加設了圍網。另外,案中青年攜帶的為子彈殼,不具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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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檢查榴彈。

警方出動X光機檢查榴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