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帶語林:路見不平棄刀拒助
同一個佛山,有人見死不救,有人見義勇為,不過最終應該還是見死不救的比率較高,原因是見義勇為得不到認同,甚至乎有機會受到官老爺處罰。
小悅悅事件記憶猶新,一個接一個路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對於被車輾過的小女孩視而不見,冷漠地沒有伸出援手。最近則發生了另一宗截然不同的交通事故,當中理論上充滿正能量,可惜後來變質了。
佛山有一位十六歲的熱血少女李舒舒,眼見一歲女童雯雯即將被貨車撞到,危急關頭衝上去奮不顧身將之推開,最終導致自己腿部被輾傷。對於這一宗好人好事,佛山市順德區交警認為,李舒舒橫出道路是「實施了有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應為事故負上部分責任。
噢──賣──葛!
熱血少女是為了救人才橫出道路啊,怎麼可能要被追究事故責任呢?即使所謂責任只是部分而不是全部,那也是叫人百思不得其解嘛,難道官老爺以此來阻嚇老百姓,以後千萬不要輕舉妄動胡亂見義勇為!
如果真的是阻嚇老百姓見義勇為,那麼所有見死不救的人渣敗類肯定額手稱慶,幸好路見不平沒有拔刀相助,否則隨時無端白事惹來一身蟻。
都說中國國情有別於常人、常規和常理,香港即將推出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也許要多加這麼一項自保教條:為了避免負上不必要的責任,北上神州之時謹記在心,路見不平,棄刀拒助。
沒錯沒錯,千萬不要傻瓜似的見義勇為,負上不必要的責任事小,救人而累到自己無辜枉死事大。更可悲的是像那湖南婁底的拯溺事件,獲救的一家三口不感激救命之恩不特止,還向捨身成仁的恩公拋下一句:「他死了,關我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