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案把握時間和談

【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家族爭產案,由長房三子霍震宇興訟拉開戰幔,他提出簡易判決申請,要求先罷免其中一名任遺囑執行人的兄長霍震寰,案件原定昨於高院開審,但法官應霍家成員的要求將把案延至今日,讓成員把握機會繼續和談;霍家成員未有到庭,均由龐大的律師團隊作代表。

原告霍震宇,被告則是包括原告兩名胞兄霍震寰及霍震霆在內的共十六名霍家成員。

與訟雙方分別聘用了八間律師行,當中以霍震宇及霍震寰的律師團隊陣容最鼎盛,霍震宇律師團有三名資深大律師唐明治、林雲浩及馮庭碩;而霍震寰律師團則是黃福鑫、馮柏棟這兩名資深大律師和大律師陳肇基。而被告中的霍英東長房太太霍呂燕妮和長房女兒霍麗萍則未有派律師到庭。

案件編號:HCA 21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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