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應屆城大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女畢業生涉趁百貨公司晚上將近關門、經理專注盤點貨品之際,偷去一個行李篋,惟經理不久下班在街上見到她拖着失竊行李篋,即時人贓並獲。被告任玥玟(二十三歲)昨於屯門法院承認盜竊罪,但解釋因「玩電話」分心,才不慎把行李篋推離店舖。裁判官接納其解釋,輕判罰款一千元。被告承認今年五月二十日於屯門市廣場吉之島百貨偷竊一個值二千四百多元的行李篋。
案件編號:TMCC 1894/12
被告任玥玟剛大學畢業,現任職人事顧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