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衝擊警防線 女港商判守行為
【本報訊】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去年八月訪港期間,澳洲籍女港商蕭敏兒被指衝擊警方防線欲到李克強下榻酒店外示威因而被控,經審訊後,裁判官昨於東區法院裁定她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名成立,判她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但她堅持自己無罪,表明會上訴。蕭在庭外坦言因受任職電影攝影師的父親蕭自立影響,自小愛國,她到國內投資亦為建設祖國,不料產業遭地區政府掠奪,當日只想遞信給李克強,無激烈行動。
裁判官昨裁決指警方所劃的封鎖線範圍合理,相信平衡了保護國家元首安全及示威者權利,但若社會錯覺警方措施不合理及旨在消滅反對聲音,警方及政府有責任解釋。
案件編號:ESCC 1/12
蕭敏兒在庭外哭訴裁決不公,並表明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