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嘲「傻佬」無業漢寫大字反擊

【本報訊】有精神病紀錄的無業漢不滿遭鄰居的十二歲女兒嘲「傻佬」,日前上門理論不果後,用箱頭筆在鄰居單位外水錶房木門及防煙門寫上「請尊重別人不要叫人做傻佬」等字眼,無業漢因懷疑鄰居用手機拍攝他寫字遂報警,反令自己被捕。被告許清桂(五十七歲)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刑事毀壞罪,裁判官接納被告不滿受辱才犯案,但也不能破壞公物,考慮其背景後,決定輕判他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另賠償房屋署一千元損失。

案件編號:KTCC 39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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