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大王恐要開棺驗屍

馬來西亞「木材大王」劉玉波逾六十億元遺產案鬧大,高院可能下令要掘墓開棺取死者遺體驗DNA,確認索閱遺囑的男子劉祥國是否死者私生子。高院早前批准自稱是死者私生子的劉祥國申請,下令死者的遺囑執行人交出遺囑,但執行人並此點提出上訴,並要求劉祥國先驗DNA驗明「正身」。劉祥國反指若法庭要驗DNA,便應由劉玉波遺體抽取組織樣本進行測試。與訟雙方昨為此事在庭上激辯一番後,法官押後判決。

死者劉玉波(下稱死者)於○八年四月四日在吉隆坡逝世,原告是死者姪兒兼遺囑執行人劉楚群,被告是劉祥國,他早前自揭是死者生前與女子林淑珍所生的私生子,雙方昨由律師代表到庭。原告律師指死者於○五年安排醫生抽取DNA樣本交給化驗所,得出死者個人DNA圖譜。高院在今年二月令原告需把死者遺囑交給遺產承辦處後,原告始可取得DNA圖譜。原告曾要求被告進行DNA測試被拒。

原告律師又指對於被告自稱是死者私生子,法庭現掌握的是環境證據,始終不及科學測試證據準確,原告因此引用《父母與子女條例》提出申請,要求法庭頒令使用DNA測試,以斷定被告與死者的血緣關係,但有關測試仍要得被告同意才可進行,但現階段毋須驗死者遺體或其他人。律師指原告只負責看管遺囑,若確認被告是死者親兒,不會反對交出遺囑。

指早年DNA樣本或受污染

被告律師反駁被告目前只想在遺產承辦處的監察下檢視遺囑,了解自己的利益,並指案件仍未到爭產階段,驗DNA言之尚早,故反對驗DNA。被告律師又指當年為死者提取DNA樣本的醫生並非遺傳學專家,其方法可能有問題,樣本也可能受污染。若法庭要被告驗DNA,被告會要求法官頒令,准許掘墓開棺由死者遺體抽取組織樣本,以及要求死者遺孀和女兒亦需交出她們的DNA樣本,以便更徹底驗明真相。

案件編號:HCEA 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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