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帶語林:物業與地皮 宜買不宜租

釣魚島主權爭來爭去拗之不斷,由始至終都是小日本佔上風,大中華吃老虧。當中存在着兩大關鍵的敗家原因,其一者,人家實牙實齒實際佔領嘛,不像中國外交部永遠坐言不起行,外交方案獨沽一味以口交之;其二者,小日本的鬼主意畢竟比大中華稍勝一籌。

先看看兩個世代友好卻又刀光劍影的國家,為了宣示主權所出的鬼主意,到底是甚麼東東──

小日本:官方出錢買島。

大中華:民間申請租島。

一買一租,高下立見,小日本勝。

可不是麼?人人都知道,物業與地皮,宜買不宜租。且看香港的樓市,業主與租客的最大分別乃在於,前者免租自住最終還有暴利可賺,後者交租如流水一去不復返。租客最痛苦之事莫過於回首前塵,交了那麼多年的租已經足以買樓,到頭來千金散盡竟然兩手空空。

把買賣與租賃的分別再宏觀一點來看,美國五十州之中面積最大的阿拉斯加,一八六七年之時是以極廉價格向俄羅斯買回來的,成交價才不過七百二十萬美元而已,折算為今天幣值也不過區區十億美元左右。阿拉斯加買了就是買了,乾手淨腳,一勞永逸,完全不必跟俄羅斯囉囉囌囌糾纏下去。

反觀大家最熟悉的香港,英國當年是租下來而不是買回去,到最後不必多說了,業權非得交還業主不可,害得幾許眷戀前朝的港英遺民痛哭流涕,七一回歸紀念日憤而高舉米字旗上街示威去。

所以嘛,物業與地皮始終是買的好,中國人的租島論在日本人的買島論之下,實實在在矮了一截。如果大中華希望力挽狂瀾於既倒,在這一場口水戰之中贏回一仗,不妨振臂高呼:你想買島,老子不賣!

林創成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