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聽我講:向前邁步保障消費權益

立法會最近通過了兩項與促進公平營商有關的法案,分別是《競爭條例》及《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前者標誌着香港競爭政策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其主要作用是打擊普羅大眾非常關心的反競爭行為。

《競爭條例》提供了調查和懲處反競爭行為的法律基礎。根據《競爭條例》成立的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將有調查權力,就市民關注的反競爭現象進行調查,競爭事務審裁處(審裁處)可懲罰違規的公司及作出其他合適的補救方法。此外,《競爭條例》亦提供後續訴訟這法定途徑,讓受屈各方可就經裁定屬違反《競爭條例》的行為,要求賠償。

我們會分階段實施《競爭條例》,讓市民及商界在過渡期間熟悉新的法律規定,又會盡快處理成立競委會和審裁處的事宜,預計整個籌備過程最少需要一年。

我們除了訂立制度促進商戶公平競爭外,亦關注商戶在與消費者交易時,是否公平對待消費者。

立法會剛於本周二通過了《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修訂現行《商品說明條例》,從新增罪行、加強執法效能及確立消費者申索渠道三方面着手,打擊不良營商手法。這些手法包括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以及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等。

《修訂條例》亦可協助受屈消費者透過法庭頒令或提出私人訴訟,從違法商戶取得補償。我們亦會根據《修訂條例》的規定,加強執法效能。我們將設立遵從為本的民事執法機制,鼓勵商戶遵從法例,並加快解決消費糾紛。我們亦會與消費者委員會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我們已着手籌備有關實施細節,預計於明年實施這條例。

公平的競爭環境是香港賴以成功的重要因素。上述兩條條例從不同角度入手,訂立制度,促進商戶公平競爭,令市場運作更具效率,讓商戶及消費者皆能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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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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