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蘭桂坊16歲女生疑被姦

【本報訊】十六歲少女偕女同學到中環蘭桂坊消遣,喝下八杯伏特加等烈酒後失去知覺,醒來時發現睡在家中床上並感到下體麻痹,內褲更被脫下放枱上,她懷疑遭人強姦,遂報警求助。警方其後拘捕一名曾於酒吧外與兩女搭訕並主動送她們回家的男子,法醫在女事主陰道內找到該案男子的精液。男子被控一項強姦罪,昨日在高院否認控罪,案件隨即開審。

任助理保安經理的三十八歲被告范家文,被控於去年四月二十三日,在當時十六歲女事主X紅磡家中將她強姦。控方開案陳詞指出,與X同齡的同學Y,於案發前一日到X家吃飯及看電視,兩人在晚上十時許到蘭桂坊消遣,先後光顧大約五間酒吧,X喝了超過八杯伏特加及其他酒精類飲品,至近凌晨,X感到酒醉並失去知覺。翌日早上八時許,X醒來,發現身處家中床上,下體麻痹,雖然衣着整齊,但內褲被脫去放在床邊的枱面上。

陰道驗出被告精液

控方指X喝醉後,Y扶着她到酒吧外休息,自稱Jack的被告問Y要否幫手,並截的士送二人回家,被告又把自己的卡片給Y。X由被告抱回家,當時X的兩名胞妹及菲傭各自在房睡覺,被告將X放在梳化上,Y則在X的房睡覺。Y於凌晨二時許起床叫被告一同離開,被告抱X回房後便與Y離去。

控方指出,X懷疑自己被性侵犯,於二十四日與姨母到醫院驗身及報警,被告於二十七日被捕,他否認強姦X;法醫檢驗發現X陰道內沒有新近損傷,但有精液,與被告的DNA脗合。控方指被告趁X喝醉時在她不同意下強姦她。

身形嬌小的X供稱,她平日最多只喝三杯伏特加,當日去了第四間酒吧喝酒後準備離開,但見到另一間酒吧舉辦女士免費飲酒日才繼續飲,飲醉後便失去知覺。她指對被告全無印象,辯方盤問時指她在家中曾主動與被告發生性行為,只是她忘記了。X對此否認。Y作供時則指X飲醉後全無反應,且從沒與被告交談,但她在X房睡覺時不知被告與X在客廳發生何事。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 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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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蘭桂坊酒吧雲集,不少人喜歡往夜蒲消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