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警證搭「霸王巴」郵差脫罪

【本報訊】兼職輔警警長的郵務員涉嫌利用其輔警證搭「霸王巴士」,然後再向香港郵政虛報資料以騙取車資津貼,涉案四十八歲被告鍾錦華事後被控代理人利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及欺詐兩罪,最終基於疑點利益及證人口供矛盾,裁定被告兩罪不成立脫罪,但否決他取回訟費的申請。

廉署調查員早前供稱,於去年二月二十八日晚上八時後曾跟隨被告放工,見他乘巴士而沒有付車費,但卻申領當日的交通津貼;裁判官雖接納調查員口供,但認為被告亦有可能在該晚八時前亦曾付費搭巴士,由於控方未有提供被告八時前的搭車資料,因此不能證明被告向香港郵政虛報資料。另外被告被指在去年四月十三日向巴士女司機出示證件而無付車資,由於調查員與女司機的口供有矛盾,加上被告或因聽着音樂忘記付款,控方不能證明被告蓄意搭「霸王車」,故兩罪均不成立。

案件編號:TWCC 1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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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錦華昨獲判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