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餓死B母否認控罪再審

【本報訊】育有五名孩子的三十二歲無業母親涉嫌把三個月大幼子餓死案,原於昨日在區院判刑;惟被告在背景報告中仍堅稱她有依足指示替兒子餵奶,並認為自己的疏忽僅在於沒有為兒子領取出世紙。女法官沈智慧認為被告根本無承認是由她引致兒子餓死,即沒有承認控方案情,故不能接受她的認罪,遂將案押後至本月十七日再作排期聆訊。

女被告蘇淑儀昨應訊時,仍是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聽到法官不接納其認罪,亦只是點點頭沒有特別反應。她被控在去年二月八日至五月五日期間,對剛出生的男嬰陳浩民疏忽照顧,令男嬰僅三個月大便因營養不良而餓死。

法官在庭上引述其精神報告,指被告疑在精神上有障礙,並有適應問題,為人依賴且缺乏自我照料能力,智商亦可能有問題。而背景報告則指被告至今仍堅持是依足奶粉罐上指示,開奶及餵奶給兒子,她認為對兒子的疏忽僅因未有為子做基因測試,從而未能為兒子領取出世紙,致令兒子未能獲醫生檢查。

法官直指,無出世紙是不會令男嬰死亡,男嬰是餓死而非病死的,被告從來沒有承認過開稀奶粉或沒給嬰兒作足夠餵食,認為被告根本沒有承認控方指她把兒子餓死的指控。辯方則指被告始終堅持她有依足指示給兒子餵食。法官遂將案作排期聆訊。

案件編號:DCC 3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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