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收緊包裝食水標準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昨宣布,由八月一日起,收緊進口瓶裝及包裝食水的放射性核素含量標準,由原來每公升水限值為一百貝可「碘131」及一千貝可「銫134」和「銫137」,劃一為每公升水只可含十貝可放射性核素。食安中心強調,自去年三月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後,至今未發現日本進口瓶裝及包裝食水含放射性核素。

食安中心現時監測食水的標準,是與食物看齊,按照「食品法典委員會」的《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標準》,即每公斤(相當於每公升水)限值為一百貝可「碘131」,一千貝可「銫134」和「銫137」。

考慮到國際標準、風險評估及其他相關的因素後,認為可以採納食品法典委員會對瓶裝及包裝食水訂立的較嚴謹標準,即是符合世界衞生組織最新的《飲用水水質準則》要求,每公升水含「碘131」、「銫134」及「銫137」不可超於十貝可。新標準與水務署日常監察本港食水供水系統的水質一致。食品方面不會作出任何改變,仍然沿用本來的指引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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