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疑貪$3000肉金 送五歲兒做性奴

單親母疑為了近三千元「肉金」,涉嫌在去年九月把五歲兒子充當「性奴」做性交易,將子帶往一名已婚漢的家中讓對方淫辱,該男子涉嫌向男童灌迷藥後進行非禮及肛交。單親母離職後,她的前僱主發現其電郵內容古怪,深感可疑,報警揭發事件。兩男女分別控以導致他人及施用藥物下與男童非法性交等罪,案件昨於荃灣法院提訊,二人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再訊,期間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及調查。

身材略胖的三十一歲女被告,報稱現為家庭主婦,據知她之前任職文員,是一名單親媽媽。她被控一項導致他人與十六歲以下男童作非法性行為罪,控罪指她於去年九月三日,在案中男被告位於深井海韻花園的住所中,導致他人與一名男童X作出非法性行為,而女被告是對該男童負有責任。她准以四千元保釋至九月十三再訊;當她應訊後,拖着一名男子離去。

三十六歲男被告唐立漢,已婚,報稱運輸工人。他被控一項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在上址對男童X施用不知明藥物,意圖使X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以使X與他作出非法性行為。男被告不准保釋,下周一再訊,期間待警方完成認人手續。

前僱主揭可疑電郵報警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男女被告是透過互聯網相識,二人互通電郵後,女被告同意提供兒子X讓男被告狎玩,事後會收取二千五百至三千元作酬勞。女被告之後帶X到男被告住所,男被告向X落藥迷暈後作出非禮及肛交行為。女被告後來被公司解僱,其前僱主在她的電郵中發現一些可疑內容,最終報警處理而揭發事件。

辯方申請保釋時透露,男被告月入一萬二千元,他在警誡下並沒有承認作出性侵犯,是因為女被告供出他,警方拘捕他,辯方聲稱控方對男被告的證供薄弱,男被告願意提供五萬元現金及妻子五萬元人事擔保申請保釋,但遭官拒絕。女被告則獲准保釋,法庭下令她期間不准接觸控方證人包括兒子。據知,案中男童因患上流感,現正留醫治療。

案件編號︰TWCC 17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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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案發時住在深井海韻花園。(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