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火毀慕蓮夫人號 船廠索償二千萬

鴨脷洲豪宅「南灣」的地盤毗鄰船廠去年三月發生三級火警,火災歷時兩小時,期間波及附近另一間船廠,更燒毀正在上址維修的「慕蓮夫人號」,即曾接載英女王、戴妃和六任港督的港英政府時期港督專用遊艇。受影響船廠的經營公司昨入稟高院,指稱是「南灣」的發展商疏忽導致發生火警及令火勢蔓延,向它索償逾二千萬元。

原告萬豐遊艇廠有限公司,被告達展發展有限公司;涉案的「南灣」是由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嘉里建設有限公司和百利保控股有限公司,聯合透過被告發展的項目。

被告昨回應指發生火警的地點非「南灣」物業發展的範圍,而是鄰近船塢;另外原告及被告一方均指案件已交律師處理,不便透露。

改裝地盤無滅火設備

入稟狀指,原告在鴨脷洲海傍道三十七號經營船廠,被告事發時將毗鄰三十五號的船廠改為「南灣」建築地盤,並在推銷「南灣」時向潛在買家表示,「南灣」前方、即三十三號的船廠最終亦會被清拆,該處將化身成「海濱長廊」。被告又聘請了承建商於去年三月十二日清拆三十三號船廠時發生火警,火勢蔓延至原告的船廠。消防員想由三十五號的前門進入火場時,發現門口放置了一個用作廁所的貨櫃及有鐵絲網,結果要經原告的船廠強行進入三十五號內救火。

正在上址維修的「慕蓮夫人號」亦受波及,原告估計要近一千三百萬元翻新「慕蓮夫人號」和賠償給船主。另外,原告船廠的器材被焚毀,要另租地方經營,損失逾七百萬元。

原告指被告因將三十五號船廠改為地盤,門口加置貨櫃及鐵絲網,又沒有提供足夠防火及滅火設備,上述都是未能阻止火警發生及蔓延的疏忽行為。

「慕蓮夫人號」自一九五二年被港督葛量洪指定為港督遊艇,接載過訪港的英國皇室成員。回歸後,由一名商人以二十一萬元購買。記者昨到場查訪,其中起火的三十三號仍被地政總署用鐵絲網圍着,大閘亦上了鎖不得進入;在旁的三十七號原告船廠內仍見「慕蓮夫人號」停泊,但船身、船艙及甲板已幾乎全被燒黑,損毀嚴重。

案件編號:HCA 11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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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蓮夫人號損毀嚴重,現仍擱置在船廠內。

前港督麥理浩乘慕蓮夫人號登岸。(黑白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