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強大宅霸官地14年

【專案組報道】繼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的荔枝山莊佔用官地,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亦爆出將官地闢作大宅私人花園,佔用一百六十多平方米官地近十四年,直至近日地政總署在官地位置張貼「收回土地」通知,侯才入紙申請租用有關官地。

有地產業人士估計,以短期租約租用該幅官地,每年租金約二萬元,侯在過去十四年省回近三十萬元地租。

侯志強的大宅位於上水河上鄉,佔用的官地主要位於侯與其子持有的丁屋前方及右側,官地與一大幅私人土地被高牆圍封,在官地位置更鋪有地磚。根據地政總署回覆,侯佔用的官地面積總共有一百六十四平方米。從地政總署測繪處於一九九八年攝製的鳥瞰圖所見,兩屋旁官地當時已被圍封成現時所見花園,即官地最少被佔用十四年。

本報向地政總署查詢,署方才派員視察,並證實一幅官地被圍封佔用,該署並於今年五月初在相關官地上張貼告示,飭令佔用人停止佔用該土地,並在有需要情況下,採取進一步土地管制行動。侯向記者承認花園有佔用官地,並帶同記者到住所視察,解釋佔官地只因要「留番嚟做出入口。」

稱鄰居圍牆封出口

侯又稱為「被迫」佔用官地,因為鄰居的圍牆將其花園的出口封住,他才佔用官地另闢後門,「我唔會貪嗰少少地,我正門啲地都拎咗畀政府做公家路。」侯又出示地政總署回覆其信件,內容指署方張貼告示後翌日,已收到侯向署方提出申請,以短期租約租用涉事官地作私人花園。

本報再向署方查詢,署方指如有關申請獲批,該區地政處將收取市值租金,並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會考慮追收以往租金。有上水的地產業人士透露,目前向政府申請租用官地,需按季交租及每年再續租,不少業主都會因為怕麻煩及省錢,索性違法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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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志強指現正為佔用的官地申請短期租約。

地政總署指已飭令侯志強停止佔用有關官地,圖為侯宅正門。

侯志強大宅(箭嘴示)門前的花園,當中逾一百六十平方米為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