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差涉輔警證搭霸王巴

兼職輔警警長的中年郵務員,放工乘巴士回家時涉嫌利用警員證搭「霸王車」,之後再向香港郵政申領車資津貼,貪圖每程不足十四元的車費,最終被廉署調查人員監視搜證後拘捕。被告被控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以及欺詐兩罪,案件昨日於荃灣法院開審。

被告鍾錦華(四十八歲)早於八四年曾任警員,八九年轉職郵差,自○九年起被調派到機場的空郵中心任郵務員。期間被告自九○年起已當兼職輔警,九六年起晉升做輔警警長。

續向郵政申車津

他被控在去年二月於香港郵政的補助交通津貼申領表格上,將住址與空郵中心之間的車費虛報;而欺詐罪則指他於去年四月十三日向龍運巴士女司機徐惠芳訛稱他有權免費乘搭該巴士。

廉署人員供稱在去年二月二十八日及四月十三日兩晚的跟蹤行動中,見被告從空郵中心放工後,到巴士站等候駛往天水圍的E34號龍運巴士,而該兩次被告上車均打開銀包展示證件,而沒有入錢或拍「八達通」付車資。其中十三日那次,當第一輛E34巴士到站後,被告讓其他同事上車而獨自留在巴士站,等待第二輛E34到站才上車,同樣沒付車資。

駕駛涉案巴士的司機徐惠芳指,當時身穿T恤的被告上車後,向她展示警員委任證便逕自往上層。徐指當時感愕然「以為佢係警察,執行緊職務有權唔使畀車費」;又指未遇見這種公然坐「霸王車」之事。

香港郵政的被告上司則指,任何非居住大嶼山的空運中心員工均可申領車費津貼,被告申領去年二月份的車津共四百七十多元。辯方則指被告在該兩次搭巴士時,均有打開銀包放近八達通收費器,但因為他當時雙耳戴着耳筒聽歌,未留意收費器是否有發出「嘟」聲。

案件編號:TWCC 1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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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鍾錦華是輔警警長。